2017年6月6日,重庆市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向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重庆市首张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标志着重庆市排污制度改革迈出了全新的一步。6月18日,全省首个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颁发仪式在格盟国际瑞光热电举行,省、市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颁发仪式。
与以往的排污许可制度不同,本次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要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科学把握定位,厘清排污许可与环评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实行环评、许可、执法“一条龙”和一体化管理,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整合,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明确了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企业从“要我环保”转变成“我要环保”,主动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环保主管部门通过强化证后监管、规范监管执法,形成有机衔接,实现了排污许可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和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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