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省国资委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第一调研督导组来集团公司进行调研督导。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处长祁升,党建工作处二级调研员贺强以及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工作专班成员宋上、王国强出席调研座谈会。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田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吴跃平,组织部部长王彦、总会计师武鹏,党委办公室(巡察办)主任王四寅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田兵同志主持。
会上,吴跃平同志就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动员令”下达以来,集团党委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探索、深入践行清廉建设“格盟模式”,着力打造“本质清廉”国企标杆。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明确政治引领、“三不腐”一体、清廉赋能、对表对标、久久为功五项清廉建设原则;二是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在谋划思路上精准研判、准确把握,在厘清责任上科学统筹、系统谋划,在分类推进上突出重点、做实做细,按照“12514+N”清廉建设方案,以“五大矩阵”建设为抓手,推动“清廉网格”“清廉微单元”建设,确保清廉建设整体推进和差异化重点提升同频共振、有力有序;三是坚持精准发力,着力打造“五大工作矩阵”,即,深化巩固中外合资企业党建优势,打造清明政治工作矩阵,巩固深化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打造清廉治理工作矩阵,巩固深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清正干部工作矩阵,深化巩固崇廉尚廉氛围,打造“清风”文化工作矩阵,深化巩固“一平台、十中心”,打造清朗“数智”工作矩阵。
会上,田兵同志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报。集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现代企业制度,认真执行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制度规定,特别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建立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修订完善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录入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一是增强政治自觉,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规定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政治意识、制度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四责协同”,明确权责边界,形成贯通协同、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穿到经营、管理和监督的各个环节;三是健全完善制度,细化任务内容,明确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做到边界明确、程序规范、执行高效、监督有力。加强和规范集团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有力保障“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四是严格执行程序,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今年会 党委会前置研究,所属企业党组织均隶属今年会 党委,对本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五是全面推动落实,连续4年向所属企业印发重点任务清单,逐级分解,到人到岗;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发挥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优势,更好保障集团公司治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督常态化。
会上,祁升处长听取相关汇报后,传达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最新安排部署,介绍了开展本次调研督导工作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并对集团公司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今年会 集团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全面建设清廉国企部署要求,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优势,扎实开展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各项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补课,切实把清廉国企建设做深做细,以全面建设清廉国企新成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贡献力量。
调研期间,督导组查阅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相关资料。会后,第一调研督导组赴集团所属企业瑞光热电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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